一、馆务会议制度
第一条 图书馆馆务会议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召开,馆长负责召集。图书馆馆务会议由馆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。
第二条 图书馆馆务会议的任务:
1、贯彻学校工作部署和工作要点,讨论全馆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等。
2、讨论通过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细则,并贯彻执行。
3、讨论全馆经费预算和使用。
4、讨论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,并贯彻执行。
5、研究安排馆内阶段性的重要工作任务。
第三条 召开图书馆馆务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,参加者应进行认真讨论,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执行。
第四条 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。
第五条 副馆长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。
二、馆员大会会议制度
第一条 图书馆馆员大会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。
第二条 每月召开一次馆员大会,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或暂停。
第三条 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和安排图书馆全局工作,传达学校文件,组织理论学习。
第四条 召开馆员会议必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,参加者应进行认真讨论,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执行。
第五条 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。
第六条 副馆长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。